葡萄牙:堵上境内转合法漏洞,关闭两条合法化路径并废除默示批准,行政拘留上限提至360天
2026年8月31日,葡萄牙总统颁布新版《外国人与庇护法》,该法于9月11日以《第62/2026号法律》生效。在"落实欧盟移民与庇护公约"这一总体目标之下,这部法律对葡萄牙境内的"合法化路径"做了一次系统性收窄,并显著强化了遣返与拘留工具。对已经在葡、或正试图以非签证方式取得居留的人来说,以下几项变化最值得关注。
第一项变化,是关闭了"以未成年子女为由"在境内申请居留的较宽路径。修订前的法律允许外国父母,基于子女持有葡萄牙居留许可这一事实,在境内申请自己的居留;新法则将这一可能收窄为:仅当子女持有葡萄牙国籍时,父母方可据此申请。官方对政策动机并不讳言——其目的是阻止有人免签入境、把子女送入学校,从而反向获得在葡居留权。第二项变化,是关闭了以报读职业或专业课程取得居留的通道,即俗称"利益表达2.0"的路径。过去,不少人先免签入境、再在境内报读职业培训学校,借此转为居留申请;新规要求,此类学习必须先在申请人本国的葡萄牙领事馆取得留学签证,境内报读不再构成取得居留的依据。
废除默示批准,行政时限不再自动转化为许可
第三项变化影响面更广:法律废除了"默示批准"机制。此前,若AIMA未能在法定时限内(目前首次居留申请为9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申请即被视为自动获批。这一 fallback 长期被批评为变相鼓励拖延与投机。新规下,AIMA逾期未决不再自动产生许可效果,申请人须等待实质审查结论。把近两年的改革连起来看,葡萄牙自2024年中以来已相继关闭至少四条"境内转合法"的通道:2024年6月废除的利益表达机制、职业课程路径、较宽的未成年子女路径,以及此次废除的默示批准。其总体取向相当明确——持正确签证入境,否则不予接纳。
拘留与遣返工具同步加码
在强制力一端,行政拘留的上限被大幅提高。外国人在临时安置中心的最长拘留期,从原先的60天上限,提升至180天;在当事人不配合或第三国证件办理出现延误的情况下,可再延长180天,理论上限达到360天,是旧上限的六倍。与此同时,针对不利决定的上诉,不再一律具有中止执行的自动效力——挑战被拒决定,原则上不再自动冻结遣返程序的推进,当事人须主动通过保全性救济等措施,避免不可挽回的后果。
此外,被强制遣返者禁止再次入境葡萄牙的期限延长至5年,情节严重者更久;过去给予自愿离境宽限期的做法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离境义务"与申根信息系统的遣返记录。不过,宪法法院在8月28日的审查中留下关键指引:上述严厉措施均不得自动适用。驱逐一名有葡萄牙子女的外国父母,须逐案衡量子女最佳利益与家庭团聚;对未成年人的拘留仅可作为例外、且在穷尽较轻手段后的最后选择;取消上诉自动中止效力,仍须以存在有效的 interim relief 渠道为前提。换言之,法律的硬性框架已经确立,但执行尺度仍取决于行政机关与法院如何在每个案件中落实个别评估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