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外国人及庇护法》(第62/2026号法律)9月11日生效,欧盟移民庇护公约落地
2026年9月11日,葡萄牙《第62/2026号法律》正式生效。这部法律是葡萄牙落实欧盟《移民与庇护公约》的核心国内立法,于9月4日(周四)在《共和国日报》公布,次日即生效。它的通过经历了一段完整的立法与合宪审查流程:议会于2026年7月17日表决通过最终文本,总统安东尼奥·若泽·塞古罗于8月7日将其中11项争议条款提交宪法法院作预防式审查,宪法法院于8月28日以全会一致意见裁定这些条款不抵触宪法,总统随后于8月31日颁布,政府首脑于9月1日副署。该法的落地,意味着葡萄牙在接纳、居留、遣返与庇护四大领域的规则,与欧盟层面2024年通过、2026年6月12日起在成员国适用的七项条例及两项指令实现了对接。
从内容上看,这部法律并非单一主题,而是对三部既有法律的同步修订:修订《第34/94号法律》(临时安置中心)、《第23/2007号法律》(外国人的进入、居留、出境与遣返)以及《第27/2008号法律》(庇护与 subsidiary protection)。它把欧盟公约中的"筛查"机制首次写入葡萄牙国内法,新增《第23/2007号法律》第40条G至第40条N款。筛查适用于四类人:未经授权跨越外部边境被拦截者、在边境口岸申请保护但不满足入境条件者、在境内被发现属非法逗留且系跨越外部边境入境、尚未经过筛查者,以及海上搜救后登陆者。筛查内容包括身份核验与生物识别、数据库安全核查、体检与弱势评估,原则上须在外部边境7天内、境内3天内完成。执行由共和国国民卫队与公安警察负责,体检除外。法律明确,为筛查而被留置通常不视为拘留措施,且筛查结论不预先决定入境或居留权。
边境遣返与"离境义务"的新框架
与筛查相匹配,法律新设"边境遣返程序"。当某人在边境庇护程序中被认定不符合保护条件,其将被安置在机场或港口国际区、临时安置中心或其他指定地点,最长不超过12周;若遇《欧盟第2024/1359号条例》定义的危机情形,可再延长6周。若在该期限内仍无法执行遣返,当事人即被授权进入葡萄牙领土,转为适用普通遣返章节。边境遣返决定由公安警察作出、准备并执行。
在普通程序一侧,修订后的第138条用"离境义务"取代了此前的"自愿离境通知"。外国人在收到居留申请被拒、签证或居留许可被注销的通知后,须在20至30天的固定期限内离境;公安警察总局局长可基于子女就学、家庭与社会联系等理由予以延长。这一义务会在申根信息系统(SIS)中以"遣返指示"记录一年。对强制遣返者,禁止再次入境葡萄牙的期限延长至5年,情节严重者更久;过去那种给予一段自愿离境宽限期的做法被取消。
对普通居留者的一项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以收紧为主基调的法律,也包含对已在葡合法居留者有利的条款。其转化了欧盟"单一许可指令"的相应内容:持受雇类居留许可者,如今可通过向AIMA提交通知的方式更换雇主,无需重新申领许可;持自营类居留许可者,也可通过通知变更经营活动的性质。同时,修订后的第123条允许AIMA在后续程序中复用申请人此前已作出的声明,减少重复提交。该法还将免签路径下"以未成年子女为由"申请居留的父母范围,收窄至子女持有葡萄牙国籍的情形。
对于已经持有AIMA签发有效居留许可、或已通过续期门户提交续期申请的人,这部法律并不改变其既有权利;它的主要影响集中在法律身份的"边缘地带"——申请被拒者、在边境提出保护者、家庭成员中有无许可一方、以及需要在法院审查期间争取留在境内的案件。法律同时规定,9月11日前已按旧庇护法制启动的程序,继续适用旧制。这是自2023年SEF(外国人与边境事务局)撤销、AIMA接手以来,葡萄牙移民法体系规模最大的一次结构性调整,其后续执行尺度,将取决于行政与司法机关如何落实宪法法院留下的"逐案个别评估"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