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拟把AIMA案件分散至全国法院审理,移民诉讼不再集中于里斯本
2026年9月16日,葡萄牙议会开始辩论第98/XVII号法律草案。这份草案的主体是行政与税务法院改革,但其中一项内容直接触及外国人:涉及葡萄牙融合、移民与庇护署(AIMA)的行政诉讼,将不再统一由里斯本行政法院集中受理,而是改为按提起诉讼的个人或机构的住所地、注册地,分配到全国各地的法院处理。
这项调整针对的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自2023年底AIMA接替原外国人和边境服务局(SEF)以来,围绕居留许可、家庭团聚、续签延误产生的诉讼数量急剧上升。由于管辖权长期集中,里斯本行政法院事实上成为全国移民类案件的唯一入口,待办案件堆积,从递交到开庭的间隔不断拉长。对居住在波尔图、布拉加、法鲁或亚速尔群岛的当事人来说,为了推进一个本属行政争议的案件,往往需要长途往返首都。
不新设专门法院,而是在现有法院里开专门分庭
政府没有选择设立独立的移民法院。按草案设计,各地已有法院内部将增设专门分庭,集中办理与外国人有关的特定类型案件。这些分庭的受理范围包括入境、居留和离境争议,遣返程序,以及涉及庇护、附属保护和临时保护的行政案件。
司法部长丽塔·阿拉尔康·茹迪塞在议会说明时表示,这一安排的目的在于强化法院在移民领域的专业能力,因为这类事务近年来的重要性持续上升。她同时指出,法院体系的重组也有助于葡萄牙对接欧盟《移民与庇护公约》对成员国司法程序提出的要求。
需要分清的是,草案并未改变移民案件的实体规则。谁能获得居留、什么情况下可以被遣返、离境期限如何计算,这些仍由《外国人法》及相关法律决定。发生变化的是程序层面的管辖归属与审理组织方式。
行政法院整体的减压设计
与移民案件分散审理同步推进的,还有一系列针对行政与税务法院系统的减压措施。行政与税务法院最高委员会将获得更大的案件分配权限,可以设定每位法官每年承办案件的上限,并引入参考工作量指标,用于识别负荷明显失衡的法院。
草案还计划建立一个补充法官人才池。当某地法院出现空缺,或因待办案件的数量、复杂度、积压年限而需要额外支援时,可以从池中临时调派法官前往另一家法院或同一司法区域内的专门分庭。调派须经法官本人同意,且不得对其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干扰。
除管辖与人员调配外,草案还包含若干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其一是设立专门分庭,在最长35天内裁决涉及公共合同的争议,避免公共采购和行政程序因诉讼而长期停滞。其二是引入一项自愿程序,让因国家行为受损而寻求赔偿的人,可以在不启动完整诉讼的情况下获得补偿。此外,草案对行政仲裁中心的规则作出调整,并设计了一套机制,允许国家与公民或企业之间的某些和解协议经专家小组核准后生效,无需再经过中央行政法院。
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
最直接的变化是诉讼地点的重新分布。今后,居住在里斯本以外地区的外国人提起相关诉讼,原则上不必再前往首都,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附近的法院进行。对于同时需要处理工作与家庭事务的当事人,出庭的时间成本会明显下降。
但管辖分散并不等于案件自动加速。专门分庭的组建、人员配备和内部流程磨合都需要时间;在改革过渡阶段,不同地区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审理节奏可能出现差异。对依赖司法途径推动AIMA作出决定的当事人来说,起诉地点的选择、证据准备以及对本地法院实践的了解,都会变得更重要。
另一个必须明确的前提是:第98/XVII号法律草案目前仍处于议会审议阶段。9月16日的辩论只是立法程序中的一步,草案内容可能继续修改,能否通过、何时通过、通过后的生效日期如何规定,都还有待观察。在此之前,现行管辖规则继续适用,涉AIMA案件仍按原安排提交。
对于正在或准备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的外国人,比较稳妥的做法是:保留所有向AIMA递交材料的凭证与回执,记录每次递交和收到答复的日期,关注案件在自己住所地所属司法区域的进展,并在草案正式通过后重新确认起诉法院。
本文引用于:葡萄牙共和国议会(Assembleia da República)
